潜山县农家书屋工程资金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5-09-27 02:33:48 浏览量:271

为加强农家书屋工程资金管理,确保农家书屋工程资金使用安全高效,确保农家书屋工程顺利实施,根据省市民生工程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潜山县人民政府《关于2011年实施38项民生工程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《潜山县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》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农家书屋工程资金来源

1、国家、省专项支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资金;

2、县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配套资金

二、资金使用原则

1、公开公正的原则。建立科学透明的农家书屋资金管理机制。

2、动态管理的原则。对资金使用实行动态管理,及时准确、完整地了解和掌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。

3、专款专用的原则。农家书屋设立专户进行管理,确保专款专用。

三、资金管理

农家书屋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、政府采购、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制度。配套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,并根据工程进度,及时足额拨付资金。

1、设置专户。在县国库支付中心开设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专户。

2、资金核算。中央、省下拨的工程类项目资金,以及县配套的项目资金,纳入专户管理,根据项目,分类核算工程类项目资金。

3、资金拨付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,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或供应商。